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对汕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汕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405名。
二、分配给各区(县)的汕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如下:金平区66名、龙湖区35名、澄海区47名、濠江区23名、潮阳区77名、潮南区64名、南澳县12名。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驻汕部队的汕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6名。
四、由市统筹安排直接提名推荐给有关选举单位进行选举的汕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75名。
五、汕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一届,适当增加社区工作者、新就业群体代表;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届;党政领导干部比例从严把握;党外代表人士应当有适当比例;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应当有适当数量;连任代表比例占三分之一左右。
六、汕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26年11月30日前依法选出。